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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深夜排污成惯例 数企业环保未验收
  • 发布日期:2009-06-23      浏览次数:1192

    •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能达标排放、年产100吨以下的黄姜皂素企业在2007年年底前应一律关停,然而城固县多家未达标的企业至今仍在生产,并非法排污。记者采访中获悉,这些非法企业竟每年还向*缴纳排污费。

      目击:化工厂深夜排放污水

      接到一群众提供的“本该关闭的化工厂仍在生产,而且在夜晚向河道排放没有处理的污水”的线索后,记者于6月21日、22日连续两天蹲守拍摄了城固县这些小化工厂非法生产、偷排的整个过程:21日下午3时许,在城固县城附近的秦龙化工厂,一排厂房上空冒着热气,几个工人正在院子里装水解物;下午6时20分,岭南化工厂上空烟雾袅绕,走近之后气味十分难闻。22日凌晨1时许,记者在位于城固县桔园镇的上街村附近一条河流里看到,该处河水已经变成了红褐色,而且到处充斥着一股酸臭的气味,一家叫“秦南”的化工厂院墙后的管道里正在向外排放污水,管道旁堆起的泡沫厚度在30厘米左右;在距离不远的另一处河道里,岭南化工厂也正在排放污水。

      凌晨2时30分,接到汉中市12369环保专线指令赶来的城固县*环境监察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到场采集了样水,同时让化工厂负责人签字认可。

      证实:数家企业未通过环保验收

      6月22日,记者来到该县*,该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余光明告诉记者:“全县有23家生产皂素的企业,除之前关停的7家,剩余16家的千龙、岭南、秦龙、汉川4家有环评,但环保设施没有通过验收,也就是说属于应被关停的厂子,是不能生产的。”据了解,城固县*曾多次向上述企业下发停止违法通知书,但截至近日,这些企业或在小规模生产,或在非法排污。记者问及环保不达标的化工厂为什么能长期以来非法生产并且非法排污时,余队长沉默了半天后连称“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并补充称“这已经超出环保执法范围了。”

      该局主管的赵副局长解释说:“企业在打擦边球,执法人员常常在去检查时遭遇进不了门的情况,执法起来比较难。”当记者问对22日凌晨举报的非法排污怎么处理时监察队的余队长让记者自己在网上看相关法规。

      质疑:*向非法企业收排污费

      采访中,记者看到了中省及汉中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其中《汉中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汉政发【2007】5号)明文规定“对黄姜皂素企业要采用新的生产工艺,2007年年底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年产在100吨以下的企业一律关停。”该县*监察大队掌握的资料显示,全县皂素企业环评设计、生产能力均为50吨,具体生产数量不详。

      当地一些企业主向记者透露,他们的厂子每年都向*缴纳排污费。对*收取排污费这一情况,余光明证实说这些厂子生产不稳定,每个企业一年也就缴纳1万元左右的费用。对此,记者询问了当地一位律师,其表示本身就是非法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却还在收排污费,这样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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